回应时代需求 ,体现人民至上!普陀区广大干部群众热议民法典
昨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。会议表决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。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
对于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,普陀区广大干部群众高度关注,认为这部承载着人民的期待,凝聚了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,深刻体现了立法的与时俱进、问题导向和尊重民意的民法典,必将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和对老百姓生活产生深远影响。
在我国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
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,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,具有里程碑意义。
普陀区司法局党委书记、局长顾宇斌十分关注这部民法典。他认为,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且体量最为庞大、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式的法律,民法典在我国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,标志着民事法律制度的成熟,凸显了法律规范从量到质的变化。此外,民法典是一部基本法,在法律体系中有很高的地位,不仅起到保障宪法实施的作用,在国家治理中也发挥着相当的作用。作为区级司法行政部门,要立足自身职能、结合区域实际,一方面,加大普法宣传力度,确保民法典深入人心;另一方面,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,更好地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需求。
“这是我国法治进程的一件大事,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,具有非凡的历史意义。” 普陀区民政局局长、党组书记刘义海表示,这部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,承载着人民的期待,凝聚了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,深刻体现了立法的与时俱进、问题导向和对民意的尊重。
“制定民法典对于我国法典化立法工作具有开创性意义,它统一了标准尺度,消除了有关专门法之间的冲突、矛盾,使法律适用和权利保护更规范,是建立在当前时代背景下、符合现实需求的民事活动的基本遵循和依据。”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张熠表示,检察机关将用好这些规定,公平公正司法,履行检察职能,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,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。
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
“人民有所呼,立法有所应”。被称为“一部人民权利的法律宝典”“社会生活百科全书”“公民的权利宣言书”的民法典共7编、1260条,各编依次为总则、物权、合同、人格权、婚姻家庭、继承、侵权责任,以及附则。内容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,与每一个人的权利息息相关,高度回应社会关切,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。
“民法是万法之母,民法典则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,事关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。”普陀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马益群表示,民法典的颁布实施,必将使得老百姓在物权、合同、婚姻家庭以及继承等各个方面的权利得到更全面的保护,是实现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愿望的法治保障。
在区级机关工作党委书记王霞萍看来,作为新中国有史以来第一部以“典”命名的法律,民法典为提高依法治国能力、提高老百姓法制意识,提供了依据和保障。当前普陀正上下一心,合力攻坚“三创”,民法典中所涉及到的如为见义勇为担责,高空抛物定责等问题,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,也为社会治理、基层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,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时代特色。
“民法典几乎囊括了所有的民事活动,可以说人的一生都离不开民法典的制约。”普陀区委组织部办公室吕喆表示,作为一名组工干部,应当对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学习掌握,将立法精神和初衷融入日常的干部管理工作之中,在保障干部私权利的前提下,开展各项工作。同时,严修己身,努力提高自身素养,内源于心,外现于行,虚怀若谷,不计恩怨,做到胸怀坦荡包容人,作风踏实影响人,公道正派激励人,还要真诚细腻关心人。
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
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突出位置,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、取得历史性成就,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。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征程中,编纂民法典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。
普陀区政协副主席、民盟区委主委杨杰说,民法典充分显示了对私权的尊重和保护,处处彰显对人的价值和尊严给予最高保护的理念,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入新时期的需要,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体现和重要成果,它在当前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出台,更是意义深远,必将为依法治国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支撑和保障,为规范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有效依据和规范,也必将对百姓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产生长久深远的影响。
上海市人大代表、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、普陀区工商联副主席、上海致盛集团董事长张润斌表示,法律是治国之重器。民法典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精神,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,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、推动社会文明进步,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。“相信民法典的实施将对人们的社会经济生活产生重大的影响,也将促使依法治国理念更加深入民心,同时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,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。”
普陀区法院民庭法官助理郑雪凝注意到此次民法典对“疫情防控”的一系列修改:进一步完善监护制度;增加“疫情防控”作为征用组织、个人不动产或动产的事由;不再区分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,当事人负有重新协商及时谈判的义务等内容。他表示,“民法典的修订,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,对审判实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”。
民法典的制定,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大意义,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。普陀区团区委书记杨莉萍说,当前团区委正积极推进团青骨干参与业委会及社区治理,进一步激发各级团组织和广大青年投身社区、服务社区的公益热情与责任担当,“学好、学深、学透民法典,为青年服务社区提供了更强的法律支撑,对于青年来讲,这部民法典具有更加深刻的现实意义和社会价值”。
记者:王慧
编辑:吴兴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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